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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浙江省审计条例年、审计价值提升年“两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 06- 27 16: 22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文件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浙江省审计条例》,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环境氛围,1、联系市委宣传部,积极争取将《浙江省审计条例》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间:待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时间:下半年)

5、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做到边审计、边宣传,向被审计单位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工作,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审计工作。

责任部门:各处室(二)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浙江省审计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加深审计人员对《条例》的理解领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发挥审计经济监督与政策保障职能的法治保障。正确把握审计质量提升“老三项”标准与审计价值提升“新三项”标准的关系,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价值,是贯彻落实《条例》的有效抓手。

1、优化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条例》

对照《条例》明确的审计监督机制、职责和手段方面的规定,分门别类,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措施。

等重点领域。3、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落实分级质量控制和责任追究。

1审计组成员为审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措施进行审计。实行审计人员任务清单管理。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后,由审计组长(或主审)将方案内容以任务清单形式分解到每个审计人员,撤离现场前编制完毕。任务清单经审计组长汇总审核、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确认后归入审计项目档案,作为审计项目评优、审计人员业绩量化考核、事后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方案执行不严格、责任不明确和业绩考核难的问题。

2主审、审计组长是现场审计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把好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关,并积极引导审计人员在现场实施过程中关注审计价值的提升。对具体审计目标没有实现,审计措施没有有效执行,事实不清,证据不适当、充分,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不适当的,退回审计人员重新取证。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审计事项实施到位,确保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5、加强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建立与纪检监察、财政税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在被审计单位上报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基础上,形成综合审计整改报告,向市政府或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责任部门:审计组,各处室责任部门:审计组,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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