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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委从四个方面加强审计委员会机制建设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 08- 12 17: 20 浏览次数:

近日,在海宁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朱建军要求强化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党委总揽、政府负责、人大监督、部门协调、各方参与”的机制。

一是要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委员会成员要及时学习上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方向。市委常委会要适时听取审计部门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解读。

二是要形成阶段性听取审计情况汇报的机制。委员会除了按规定听取和审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工作报告以外,还要就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三是要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由市长牵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重点问题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四是要加大问责的力度。由纪委书记牵头,组织部长、审计局长参加,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结合市委巡察材料,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同时,要处理好严肃问责与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关系。

五是要重视审计人才的培养。推进审计全覆盖,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队伍和一批复合型的审计人才。要支持审计部门信息化建设,鼓励推进大数据审计,各部门要为开展大数据审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