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宁市审计局在对某国有相对控股上市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并将问题移送市国资委处理。经市国资委会议研究,责令该公司班子作出书面检查,扣除该公司原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及三年任期薪酬,核减经营班子薪酬总额的10%,并对原董事长进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