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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7号-海盐县澉浦镇2017年至2018年
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 11- 19 15: 16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海盐县澉浦镇2017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0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于2019年6月21日至8月9日,对海盐县澉浦镇2017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海盐县澉浦镇下辖13个行政村和1个居民委,与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实行镇区合一管理体制。2017年11月起,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旅投集团”)实行县属镇管。2017年和2018年镇财政总收入为2.00亿元和2.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和7.5%;财政可用资金分别为1.27亿元和4.62亿元;财政支出分别为1.17亿元和4.4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年度澉浦镇以打造嘉兴最美乡镇为目标,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核心景区征迁和城乡综合整治工作,经济社会得到平稳发展。但在村级扶持资金、债务资金管理和工程款清欠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前兑付各村利息。2018年底,旅投集团在各村抱团项目借款未实际到账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部分村借款利息。

(二)部分债务未如实上报。镇属国资公司未将两笔以贷转存资金纳入债务管理进行上报。

(三)清理拖欠工程款不到位。镇属国资公司未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多笔拖欠工程款至审计日仍未清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澉浦镇及时做好与村的各类资金结算,如实完整上报债务规模,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台账,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澉浦镇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实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对以前年度债务情况、工程欠款进行梳理,严格按照规定口径如实上报债务数据,同时开展工程款清欠行动,严防新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