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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8号-嘉兴市教育局2016年至2018年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 11- 19 15: 17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嘉兴市教育局2016年至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0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19年6月18日至 9月11日对嘉兴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2016—2018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6—2018年,市教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合计收入分别为5.42亿元、7.29亿元、8.19亿元;合计支出分别为5.42亿元、7.23亿元、8.20亿元;至2018年末,累计结余0.1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2016—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在预算绩效、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还不够规范,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按期实现。“高中园游泳馆开放运行费”因申报绩效目标时未考虑当时游泳馆未具备开放条件,绩效目标未按期实现。

(二)考务费发放形式不规范。2016—2018年,市教育考试院发放“考务费”中有1277.69万元直接以现金发放,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符。

(三)会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至2018年末有12家不属于集中核算范围的学校(单位)在市教育局集中核算;二是100万元“勤工俭学统筹基金”未建账核算,长期沉淀在教育核算分中心账户中。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有31.3万平方米房产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二是81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未入账;三是已处置的房产未及时注销权证。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教育局强化预算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资产管理,逐步理顺规范产权关系。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管理,规范劳务费的支付手续;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职责范围进行集中核算,要求相关单位办理独立账户,独立实施会计核算,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积极协调办理权证,进行房产评估,待土地评估之后入账,注销已处置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