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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9号-海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 11- 19 15: 19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0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19年9月20日至12月6日,对海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8年,海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9亿元,支出83.15亿元,结转下年1.9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0.53亿元,支出192.96亿元,结转下年4.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4亿元,支出0.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50亿元,支出76.26亿元,累计结余97.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海宁市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稳收入、优结构、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预算调整的101个支出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与绩效目标数据不一致;8个电子政务项目未按要求进行预审。

(二)预决算收支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3.34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1.80亿元预备费支出方向不符合规定;2.88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当年收回的0.90亿元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核算管理。

(三)财政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人才专项支出管理不够规范,2项委托引进人才服务协议未经政府采购,个别委托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科技创新券兑付时效性不强。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部门、镇(街道)招标平台制度设置不规范,招投标操作过程不规范;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4个项目35份工程变更联系单未经审批已组织施工,另有4个项目115份工程变更联系单备案滞后,相同变更事项重复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管理不到位,施工合同审核存在重大疏漏。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有关规定。

(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力度,规范自有招标平台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标后管理,强化对招标及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海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一是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从2019年末起对追加项目增设绩效目标,完善电子政务项目预审管理;二是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库,规范预备费使用,及时分解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对人才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加强对专项支出的审核,增加科技创新券兑现频次;四是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建立了项目监管专家库,开展事中事后联合检查,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