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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30号-嘉兴市司法局2018年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 11- 30 12: 50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嘉兴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19年3月13日起对嘉兴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18年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市司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合计5007.87万元,当年实际收入合计6152.50万元,支出合计6240.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基本符合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项目预算执行、培训费支出、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预算与执行偏离。“普法经费”中法制宣传漫画征集等28万元因未开展相关活动未发生支出,并挤列预算安排范围之外的宣传费、派遣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培训经费支出超预算。举办的嘉兴律师研修班支出超过按培训费开支标准编报的预算数达7.10万元。

(三)评审费等发放存在的问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审评会评审费发放超标准;部分专家评审费、奖励费、讲课费均以现金发放。

(四)限额以上广告支出未政府采购。2018年与浙江博盛影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签订44.66万元宣传合同,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司法局按照预算编报的范围使用专项经费,公务支出应按标准及规定的方式列支,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按照工作实际编报预算,避免预算和执行偏离;严格执行经费支出标准、支付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