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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审公告(2020)34号-嘉兴市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
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 11- 30 12: 53 浏览次数:

嘉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嘉兴市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27日起对2019年度嘉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度75个部门229家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全年预算安排81.33亿元(含上年结转、单位自筹),当年实际收入合计67.54亿元,支出合计64.6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管理更加规范,但审计也发现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公务交通费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等方面存在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部分指标内容与绩效相关性不够,部分项目指标设定不明确;绩效目标审核不够严格,存在绩效指标编报不完整、指标内容设置不科学的问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缺乏明确标准。

(二)公务交通费预算安排和支出管理不规范。22家单位项目经费编制公务交通费预算不规范;32家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挤占公用经费、59家机关单位挤占项目经费;截至2020年6月底有15家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在定点租车单位挂账未及时结算。

(三)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4家单位年度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与相关事项实际发生年度不一致;1家单位修缮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及审计的情况下支付项目款项。

(四)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执行不到位。3家单位代管资金、基建资金未实行竞争性存放;3家集中核算部门未实行竞争性存放。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市级部门预算单位要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费用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按照年度工作需要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绩效管理培训,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查工作;加强单位公务交通费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开支范围;逐步调整采购预算与购买周期,按照年度工作需要编制采购预算;对照公款存放的相关规定,超出限额的间隙性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