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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 11- 24 17: 3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兴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8日至6月18日,对嘉兴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91亿元,为预算的100.1%;支出224.17亿元,为预算的9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04亿元,为预算的99.4%;支出244.08亿元,为预算的8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亿元,为预算的100.0%;支出0.45亿元,为预算的98.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77亿元,为预算的115.5%;支出129.76亿元,为预算的98.3%。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财政局立足财政整体保障,系统谋划财政工作,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落实首位战略,集中财力办大事,助力复工复产,筑牢经济发展基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保障财政资源使用效益。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020年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算比上年增长160.9%,实际执行比上年下降19.1%。二是预算调整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1018.44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二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006.04万元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收回,10191.6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三是16个追加预算的项目执行率在50%以下。

(三)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市本级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园林绿化、航道等相关公共基础设施信息未在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中披露。二是长期股权投资编制不完整,市本级产业基金余额未作为“长期投资”在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外经贸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外包做大做强奖励政策制定不合理。与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政策相似度较高,与服务业专项资金政策交叉重叠,政策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覆盖广度。二是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政策执行中存在偏差。

(五)公共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废旧灯杆等废旧物资处置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审批同意。二是131.07万元废旧路灯处置收入和117.96万元路灯赔偿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三是已拆除的护栏等交通设施长期堆放,未及时处置。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嘉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推进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资产核算基础,并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盘活存量资产。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一是加强相关部门配合,合理预测政府性基金收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预算调整。二是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指标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联合主管部门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并共同抓好项目执行进度。三是市本级产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在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中已按要求反映和披露。四是外经贸专项资金2021年政策兑现时,按就高原则避免重复享受,并将配合主管部门对现有政策进行修订。五是全面梳理路灯、交通护栏等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的权属,相关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处置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