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经济责任审计 | 文件 |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根据《嘉兴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实施办法》(嘉委办〔2005〕11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落实李卫宁书记提出的“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必问,要有结果”的要求,组成督查组,邀请市人大财经委、政协科经委有关领导参加,于7月中旬开始采取布置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1年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10个单位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整改落实率达95.08%。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明显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2011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省两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深化审计内容,审计质量和成效明显提升。当年共对10个市级部门(单位)的11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10份、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审计共查处管理不规范金额36.87亿元,其中直接责任4.53亿元,主管责任32.26亿元,领导责任0.08亿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出台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24个,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2011年,10个市级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反映问题61个,其中相关主要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的7个、应负主管责任的14个、应负领导责任的40个。问题性质主要涉及经济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监督责任等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还不够坚决,在推进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重点工作方面力度有所欠缺;三是部分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预决算编报不完整,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四是部分单位的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业务运作不按规定的流程操作,隐藏较大的风险;五是部分单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层级过多、管理不够严格,标准不够统一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四措并举促整改。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工作,把李卫宁书记在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三必”要求落到实处,市审计局和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四措并举,较好地促进了有关单位审计结果整改落实。一是创新审计报告模式,在报告中增加了要求落实《嘉兴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提示,提醒有关单位分别在15日及3个月内,以党委(党组)的名义,向市委组织部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报告;二是利用审计回访,要求各审计组在了解有关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的同时,提醒有关单位及时报送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发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预告,提前告知督查的内容和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先行自查,并填报自查表和相关材料,经各审计组组长评定后,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四是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综合分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督查工作方案,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后,组成联合督查组实施,督查工作重点更加突出。
(二)领导重视抓整改。在年初召开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上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使被审计者及所在单位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如嘉兴教育学院、嘉服集团、嘉源集团等单位,接到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港区管委会还专门成立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节点和目标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了相应的措施,有效地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从各被审计单位自查和审计组就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评定的情况看,还有4个单位的6个问题尚在整改。有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或出台各类管理制度24个,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现场督查推整改。督查组于7月中旬,围绕相关单位就审计结果整改落实采取的措施、整改结果、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等,对嘉兴港区、市供销社、市文化局、嘉源集团等4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通过听取整改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整改资料、共同研究整改措施、集体反馈督查意见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市供销社、市文化局、嘉源集团等单位涉及的3个问题,已按照督查组的意见整改落实。嘉兴港区的3个问题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也根据督查组要求,制定了分步骤的整改措施。目前,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61个问题已整改落实58个,整改落实率达95.08%,是2004年开展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工作以来整改落实率最高的一年。
三、嘉兴港区3个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优惠政策存在税收返还条款,影响财政资源配置的公平性”问题正在整改。嘉兴港区对涉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服务业等执行的税收返还政策进行了梳理清查,结合港区经济转型、发展海洋经济的实际,提出的《嘉兴港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管理办法》,由于涉及面广,对今后一个时期港区的发展影响较大,已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2012年9月4日召开的港区党工委会议上原则通过,目前,正在按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即将发文实施。
二是“个别国资公司部分增资来源不当,影响公司财务的真实性”问题正在整改。因融资难度大,将64宗土地及财政、国土转入款作为资本注入有关公司,增加资本公积。目前,港区已将6宗土地价值3.6亿元划出公司。当前,港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滨海开发核心区、“两新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由于港区自身面临着沉重的债务压力,财政资金支撑力度不足,迫切需要融资加以解决。如把上述资本全部划出公司,将严重影响港区资金正常运转。港区计划今后在财政收入中逐年安排专项拨款给国有公司,逐步置换上述注入资本,国有公司也将进一步筹集资金逐步置换原注入的土地。
三是“存量土地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问题正在整改。目前土地使用权证大部分都在融资抵押中。因融资困难,资金压力大,又涉及港区滨海的资产分割,问题解决存在一定难度。港区管委会正在积极落实措施,已撤销了7宗土地的抵押,收回土地证,撤销抵押面积37.54万平方米。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