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嘉经审办〔2012〕5号
市供销社、市文化局、嘉兴港区、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嘉兴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整改督查实施办法》(嘉委办[2005]11号)的规定,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于2012年7月上旬对201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收到审计结果文书后,单位党委(党组)采取的整改落实措施,最终的整改结果。
(二)未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主要原因,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打算。
二、督查程序
(一)督查组长主持督查工作(会议),说明督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等。
(二)被审计单位领导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及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督查组成员按照《整改督查的通知》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查询(阅)有关资料,重点查阅党委(党组)有关研究(听取)整改落实工作的会议记录,核实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凭据,填写《整改情况检查表》;
(四)督查组长反馈督查情况,结合有关单位的实际提出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督查时间:督查组将于7月上旬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与会人员:被审计单位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督查组成员。
(三)联系人:管振东。电话 83682333,13758341281(651281);传真 82131130。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