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便民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嘉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创新公开方式。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项部署,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清单各项任务于年底前完成。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本责任清单的情况将纳入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室适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附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