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嘉审动态
桐乡市出台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 03- 15 15: 07 浏览次数:

近期,桐乡市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桐乡市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质效,推进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桐乡市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要求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直接对企业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经营班子汇报工作情况。同时文件指出,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拟任人选应当事先听取审计部门意见。

《制度》不仅明确了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范围和任职条件,同时也明确了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的工作职责。一是要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要研究内部审计计划工作,将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要监督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开展日常监督;四是要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对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五是要创新内部监督能力建设,落实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探索推动数字化应用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运用,提高内部审计信息化水平;六是要强化外部监督部门协同,加强与国家审计协同,通过参与交叉审计、以审代训、同步审计等方式,建立信息互通、业务协同、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制度》对总审计师的履职评估方式和述职内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由市审计局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牵头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工作履职情况按年度进行评估,主要通过召开年度述职评议会,由市审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听取述职,联合评估履职情况,总审计师的述职评估结果将作为其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

桐乡市通过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助推国有企业提升内审质量和水平,完善全市审计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