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嘉兴市审计局依法组织对2024年度嘉兴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紧紧围绕“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人大监督重点,科学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嘉兴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更加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加力积极财政政策,发挥引导保障作用。支持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全年安排“8+4”政策资金130.62亿元,较上年增长7%。积极争取“两重”项目,获超长期特别国债22.08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74亿元。出台27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政策,全年安排“两新”资金1.93亿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兜牢民生发展底线,民生支出108.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安排资金81.88亿元保障全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落实科技投入7.3亿元,支持企业加大“两化”改造投入,统筹补助资金1亿元。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完善重大统建项目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全市统筹建设项目10个,涉及资金171.81亿元。加强重点资金监督,分批次对19项政府专项资金和8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新7类23项重大宣传活动支出标准,更新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规定。
──优化整改工作格局,抓实“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持续加大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力度,做好审计整改“回头看”,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片领域。
一、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财政管理提质增效,重点对嘉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源统筹管理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费未结算收缴,一些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二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分解使用不及时。部分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有的特别国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三是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有的政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列支不规范,个别专项经费使用缓慢。四是预算安排不衔接、审核不到位。个别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不衔接,一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不到位。五是部门经费管理不严格。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实有资金管理不规范。
二、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减污降碳、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停车设施、医疗保险等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保障领域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涉企政策制定不精准,有的涉企补贴兑付不及时,部分企业款项清欠清退不到位。二是减污降碳部分工作推进不到位。有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产能闲置,有的信息化项目停建或闲置,个别工程水质检测站点未按初步设计要求施工。三是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不严格。部分补贴审核拨付超规定时限,有的家电消费补贴清算审核不严,部分消费补贴兑付不精准。四是公共停车设施管理不规范。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绩效不佳,有的人防工程及配建停车场未按要求移交,部分公共停车场未按要求备案。五是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失智人员长期护理险政策享受面偏窄,“大病无忧”保费清算不及时。
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市属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市政设施管养移交工作未完成。部分楼宇建筑外立面改造及亮化工程管养事权未移交,有的市政道路工程设施管养事权未移交。二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资产设备长期闲置,个别光伏项目长期未并网验收,部分国有企业房产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市属企业未全面纳入国资统一监管。
四、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保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了9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并对嘉兴市本级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有的工程多计招标控制价,有的工程监理旁站不到位,一些工程结算审核不到位。二是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个别工程设计变更多计工程款、变更程序不到位。
五、审计建议
(一)持续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财源统筹力度,确保各类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规范资金下达程序,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审核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刚性约束。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部门实有资金管理。
(二)着力保障重大政策落实。聚焦涉企政策制定、涉企补助兑付、企业款项清欠等关键环节,持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工作机制,提升环境保护项目效能。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审核流程,提升政策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提升智慧停车系统服务能力,强化公共停车设施移交备案动态监管。完善长护险政策落实,加快“大病无忧”资金清算。
(三)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发展。持续健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体制机制,完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细则,保障改革工作落实见效。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加大对核心业务、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强化资产运营、房产出租管理。
(四)有序规范投资项目管理。不断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督促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切实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科学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切实防范国有建设资金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