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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建立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全过程贯通融合机制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 05- 21 09: 44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中共嘉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构建深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全过程贯通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健全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机制。

《实施办法》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嘉兴市实际情况制定。共包括七章二十五条,涵盖审前会商、审中协作、审后整改、结果运用四个环节,细化了14项工作节点中的具体措施,对干部监督全过程参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做出了详细要求。

《实施办法》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干部选育管用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以经济视角审视经济问题,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着力推动“审事”“察人”相贯通。要深化政绩观监督,强化重点问题、重大风险、重要情况研判,突出对领导干部意识能力、决策特点、工作作风和实绩实效精准评价,建立健全审前、审中、审后贯通融合工作机制,构建形成衔接顺畅、协调高效、成果共享、保障有力的监督工作格局。

《实施办法》明确了审前会商机制,以数字赋能推进审计对象动态管理,紧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权力运行和工作落实等关键环节,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年限、干部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情况共商年度审计项目,共同确定重点关注事项。明确了审中协作机制,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互通重要线索、重点情况、重要事项,对疑难复杂事项共同研判,统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审计项目安排。明确了审后整改机制,对审计问题整改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由组织部门追责问责处理。明确了结果运用机制,加强重要事项及时通报,对领导干部意识、政绩观、能力、作风、业绩以及口碑等进行画像,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进行专门阐述,充分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识人用人中的作用。